根据江西省财政厅、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江西省教育厅、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“赣财教[2013]2号”关于印发《江西省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》的通知,经学生过个人申请,班主任资格审核,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级评审机构审查,确定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免学费资助对象、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(见附件)。公示日期为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4日。如有疑议请于公示日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资助中心反映,举报电话:0701-3310098,也可以向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科举报,电话:0701-6275320。
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
2020.6.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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